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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1年生物医药等5个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0/7/6 0:00:00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分享: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全省科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聚焦发展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建设“数字云南”等领域,补短板增动力,支撑和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头、起好步。

现将2021年“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数字云南”、“绿色铝材、绿色硅材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5个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在云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项目、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的企业(包括牵头或参与)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国有大中型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可以适当放宽),且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研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的,企业部分匹配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1:1(相关领域及专项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筹措自筹经费。

(四)申报单位根据每个重点方向下所列选题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进行整体申报,原则上须覆盖选题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达到或高于所有考核指标。

(五)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并且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执行工作。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项目。承担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且执行期满3个月后无故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与在研项目同类别计划的项目。

(六)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支持范围,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头申报。原则上要求具备能力条件较好的且有较好产业协调能力的单位牵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研究方向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或合同)。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

(七)优先支持已签署合作协议的科技入滇项目。

二、项目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项目申报单位即可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6.52.249.142)在线申报项目项目类别选择重大专项计划下对应的专项

2.项目申报采取动态申报方式从本次指南申报发布之日起至下期同类指南发布时止,系统不再设置申报受理时限2020年86日前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纳入2021年度预算安排;86日后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原则上进入项目储备库,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3.没有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帐户的申报单位先完成注册,再申报项目

(二)推荐部门审核

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之内。

涉密项目申报

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提交有关材料。

三、咨询服务

(一)业务处室

1.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负责数字云南绿色铝材、绿色硅材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领域项目组织管理,咨询电话0871-63135996

2.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负责绿色食品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领域项目组织管理,咨询电话0871-63194887

3.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负责生物医药领域项目组织管理,咨询电话0871-63138982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附件:下载地址http://kjt.yn.gov.cn/show-12-4854-1.html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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